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营口理工学院

导语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建立营口理工学院,学校代码为14435。

  一、营口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5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5个本科专业,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物流管理。

  五、学校实行省、市(营口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支持学校发展,营口市政府承诺的今后5年内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指导学校加强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辽宁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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