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关于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规定

导语 营口本地宝小编带您了解国家公安部关于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相关规定!即内地居民如何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

  办理程序

  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和港澳关系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港澳关系人因病或老等情况不能来内地接受面见询问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函告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身份证明局协助在香港或者澳门面见询问。符合定居条件的实行电脑打分,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制证。

  申请材料

  1、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填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2、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港澳关系人照片1张。

  3、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1)夫妻团聚的,需交验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无靠父、母的,提交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和港澳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申请人有兄弟姐妹的,由兄弟姐妹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当场签署同意申请人前往港澳定居的意见书,或者港澳父母当场签署的同意申请人前往港澳定居的意见书。

  (3)内地无依无靠儿童投靠港澳地区父母的,需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判决书、协议书和离异一方的同意书。父母双亡的,提供父母死亡证明和在港澳近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4)内地无依无靠老人投靠港澳子女的,需提交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港澳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赴港澳定居的,须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和父或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对于香港、澳门永久居民子女亲子关系存疑的,应按规定由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进行亲子鉴定。

  5、港澳亲属的邀请信。

  6、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7、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收费标准依据

  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证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中午不休息)

  周六:9:00-15:00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办理地点

  营口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点击进入营口港澳通行证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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