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指南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营口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营口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收费文件及标准
三、法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